《劳动合同法》的台前幕后
第一章 意见书成万言书
四、劳动合同法的工会保卫战
全国人大于2006年3月20号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劳动合同立法由此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劳动合同法》作为继1995年《劳动法》之后又一次劳动法律领域的高级别立法而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每一种创造行动首先是一种破坏行动。"[1] 劳动制度改革的复杂性不在于建立新的制度,而是在原有制度上的再构造,新旧体制的碰撞,新旧利益格局的调整,会使法律制度呈现出不规范的特点。从这一意义上说我国的每一次立法,不仅会影响着当前劳动关系的调整,也会对我国劳动关系的长远格局发生影响。任何制度创新都存在着成功与失败的可能,劳动合同制度也不例外。笔者作为一个学者只是想做一些适当的提醒,但随着"万言书"的炒作,一场"劳动合同法保卫战"已经即将打响。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前,笔者与全国总工会的官员郭军有一次意味深长的饭局。郭军当时任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会部副部长。与许多自吹自封为"劳动合同法起草人"的所谓"专家"不同,郭军参与了整个《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起草过程,基本上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真正的起草者。笔者与郭军相识相交已经十余年。1993年时,本人作为唯一的学术界代表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起草,郭军则随当时的全总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边敬斋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起草,我们也是在那时结下友谊。初见郭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别人介绍他为 "英俊小生"以及边敬斋在谈到郭军时的明显偏爱。其后,郭军在工会活动以及立法工作中充分展现了他的才华。笔者一直认为,在《劳动合同法》真正起草团队所有成员中,郭军最具影响力。
2006年初的这次饭局是上海市总工会做东,但是真正想和笔者一见的其实是郭军。当日笔者正在苏州上课,课间接到郭军的电话,特赶回上海与其一会。席间,谈到了《劳动合同法》,也谈到了当年《劳动法》的起草。郭军告诉笔者《劳动合同法草案》将公开讨论,这是笔者第一次知道公开讨论的信息。笔者当时的心情颇为复杂,我们曾并肩起草过《劳动法》,但对于《劳动合同法》,我们意见分歧很大,他是起草人之一,我则被认为是一个批评者。面对即将开始的劳动合同法大讨论,笔者当时预计,与笔者进行辩论的劳动合同法支持者的领军人物很可能就是郭军。没想到其后笔者更多的是被与一些自吹自封的"劳动合同法起草人"摆在一起辩论。这次饭局之后,笔者与郭军带着各自的观点而别,很少见面,更不可能深谈,但在媒体宣传上,我们两人的不同观点和辩论却大量出现。笔者与郭军再次见面,是在2007年12月,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的录制现场,我们俩人作为辩论的双方出现。
和郭军见面后不久,在全国总工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提议下,2006年3月20日一审稿开始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其后的一个月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留言、信件等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意见。全国总工会发起的《劳动合同法》"保卫战"也随之正式打响。[2] 依笔者看来迄今劳动合同法保卫战一共已经发动过四次,这次"保卫战"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保卫战,以后规模一次比一次大。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法保卫战中,郭军无疑是最重要的人物。
全总把《劳动合同法草案》中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条款归纳成5大方面21个问题,并对每一条都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比如对用工短期化要不要控制、劳务派遣要不要规范、民主协商制要不要引入等,并把这些观点向全国各省市工会做了通告。各地的省市工会根据这些问题,每个省选五个市,每个市找十个企业,每个企业最少找10名员工,听取员工意见,然后把这些意见进行集中反馈。[3] 有人曾告诉笔者,有些地方第一次保卫战的动员口号就是"不能因为一个教授毁了一部法。"显然这是针对笔者质疑劳动合同法为"贵族法""观赏法"的观点。
根据全国人大的统计,一个月间,来自网上的反馈意见多达19万1千多条,且经过甄别,65%以上来自普通劳动者。全国人大每十天向社会公布各地意见汇总情况,汇总意见共十几万字。可惜的是,人大法工委一直没有将这19万条意见公开发布。如果将这些意见公开,一定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是一次工会保卫战的杰作。工会保卫战确实深深地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走向。
在劳动合同法公开讨论中,笔者被指为"资方代言人",恶名升格后,一些深谙政治炒作的学者充分地利用了这一点对笔者进行攻击,树立自己"劳方代言人"的光辉形象。然而,郭军尽管与笔者观点截然不同,但还是更多的在学术层面与笔者进行争论,不屑于使用一些人身攻击的手段,公开表示不赞成将笔者认定为资方代言人。[4] 在劳动合同法讨论中,笔者常有官员更像学者,学者更像官员的感觉。笔者珍视与郭军的友谊,劳动合同法大讨论期间,笔者在逢年过节时依然常常收到郭军的节日问候,笔者曾经在回复时提到,真心的希望一场大讨论之后,这种友谊依然存在。
或许是公开征求意见时对劳动合同法批评的人太少,尤其是公开批评的学者几乎绝无仅有;或许是一些记者的吸引眼球的提法取得了效果,笔者的一些观点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广为流传,在一个月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许多记者曾带着笔者的观点询问人大法工委。[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征求到的意见整理成《各地人民群众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意见》一文,其中也有一定的篇幅提到了笔者的观点,如"劳动者分层""不要贵族法""高标准应改为广覆盖等"。
笔者的观点虽不敢说是"良药"但肯定是"忠言"。这些观点的"苦口"与"逆耳",惹来了麻烦。对提出批评意见会遇到的麻烦,笔者自认为还是有些心理准备的:"制度创新过程固然不会有'逆我者亡',但却可能会有'顺我者昌',立法活动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立法机关选择也存在局限性。"[6] 但笔者没有料到,后来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一切竟以劳资博弈、以阶级斗争的极端方式到来。
那位刚一接触笔者时认为笔者有炒作之嫌的记者,在与笔者深谈之后,向笔者提到了萨维尼,并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1814年刚刚经历了拿破仑战争的洗礼的德国尚未统一,当时的著名学者蒂博发出为德国制定民法典、进而推动国家统一的倡议,激起热烈的反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年轻的罗马法学者萨维尼却提出了强有力的反对意见,对整个学术界造成了巨大震动,这次长久的论战延缓了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却使后来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有了充分的学术准备与积淀。后来之立法者,无不尊重德国先哲的审慎负责精神,追慕前贤的风范。可喜的是,我国的学者开始对于立法问题提出难得的独立意见。"[7]
可惜的是,笔者不是萨维尼,我国的劳动法学界也不需要萨维尼。劳动法学界的一部分同仁并无意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讨论,在他们看来,劳动合同法的讨论只是一场普法大讨论。所谓"普法大讨论"暗含的意思是,在他们看来立法者并无意真正的征求意见,只是走走形式而已。笔者一向缺乏这种政治敏感,如果真是这样,笔者对于这场劳动合同法讨论可能是太过认真了。中国是人口大国,却往往喜欢全民做一件事。记得过去有过全民经商,今天又似乎流行所有的行为和观点都只能用道德进行评判,笔者试图只是以一个劳动法教授的眼光去评判一部法,可能本身就是一种奢望。不过这些学者倒是对笔者的观点更感兴趣,在他们看来,笔者这些看法可以成为他们口诛笔伐的靶子,并为他们获取某种官方资源提供机会,劳动法学界在对笔者的这场攻击中迅速地进行了"重组"。
还是上述那位记者以这样的文字结束了他的采访:
记者一再追问,他的意见是否会获得重视,并导致对劳动合同法立法价值的重估,董保华说:"不可能的!"
"为什么还要发表不同意见?"
董保华说:"我只不过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