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直击/Cas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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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新解
对用人单位而言,一裁终局的裁决书一旦作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其无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劳动者一方仍然有权在指定的起诉期间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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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中的人员方案
企业出现合并、分立、转制、资产重组等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况时,对于人员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四种方案: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彻底解除;承继;旧合同解除,重签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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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份人员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例
民营公司的蔡小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年9月起原在北京工作的蔡小姐的男朋友谢某以蔡小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作为蔡小姐的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参加公司会议并对公同进行日常管理。谢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谢某10108.34元。谢某与蔡小姐于2008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2009年2月10日谢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离婚。